玄武警方提示:珍惜绿色环境 远离违禁燃放
2015年是我市实施燃放烟花爆竹“限改禁”的第一年。元旦、春节将至,为了减少环境污染,改善空气质量,让全区人民过一个绿色、喜庆、平安、健康的新春佳节,玄武公安分局向大家发出倡议:
一、党员干部带头。党员干部率先垂范,公职人员自觉带头不燃放烟花爆竹,并引导带动周边群众积极响应倡议。
二、倡导文明过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选择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等安全、环保、低碳的喜庆方式欢庆春节。
三、广泛宣传教育。县直各单位以及社区、学校要加强对广大居民、中小学生的宣传、教育,自觉践行倡议。新闻媒体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性,引导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少放或不燃放烟花爆竹。
钟山脚下,玄武湖畔,人文绿都,大美玄武,需要每一个市民去呵护。我们真诚的希望全区广大干部职工爱护环境,文明过节,为玄武的天更蓝、水更绿、空气更清新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守护蓝天碧水,从我们每个人做起!
建设秀美城区,从身边的小事做起!
元月一日起,玄武区禁放烟花爆竹
2015年1月1日开始,玄武区全年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我市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雨花台区,栖霞区尧化、迈皋桥、马群、燕子矶、仙林街道,江宁区东山街道、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江宁高新技术产业园,浦口区江浦、泰山、顶山、沿江街道,以及六合区长芦、大厂街道范围内同时禁放。
其他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由所在区人民政府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燃放烟花爆竹产生危害
1、火灾和伤人事故。特别是在城区,建筑越来越高,人口相对密集,烟花爆竹的燃放极易引发火灾和伤人事故,直接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2、大气污染。燃放烟花爆竹会产生二氧化硫、一氧化氮、二氧化氮等气体,这些有毒有害气体是无形的“杀手”。当硝烟弥漫时,这些气体对我们人体各各部位都有着一定的损害作用,对眼睛也有刺激作用。
3、噪音污染。燃放鞭炮产生的噪音对人的生理和心理都有很大影响。它不仅损害听力,还会损害心血管系统。它不但影响人的神经系统,使人急躁、易怒,还会影响睡眠、造成疲倦等。
在禁放区域有下列行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1.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一律带至公安派出所接受询问查证,并依法给予500元罚款;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由公安机关给予行政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依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依法予以从重处罚;
3.在易燃易爆场所、公共场所、居民小区等人员密集区域销售、储存烟花爆竹危害公共安全,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由公安机关给予行政拘留;
4.携带烟花爆竹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运输烟花爆竹危害公共安全,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由公安机关给予行政拘留;
5.饭店、宾馆经营者未履行劝阻义务发生消费者在其门前三包责任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的,一律由城管部门按照门前三包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举报燃放 人人有责
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南京市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和本通告有关规定,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积极举报非法销售、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对举报查实的予以奖励。
全市查禁违法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举报电话:110
全市查禁非法销售烟花爆竹举报电话:836303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