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8年南京市语言文字工作要点》的通知
宁语委〔2018〕1号
市语委各成员单位,各区语委、教育局:
现将《2018年南京市语言文字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和单位实际,做好贯彻落实。
附件:2018年南京市语言文字工作要点
南京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2018年1月23日
附件:
2018年南京市语言文字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积极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国家语言文字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发挥语言文字事业的基础性、全局性作用,推进全市语言文字工作水平不断提升。
二、主要工作内容
(一)基础工作
1.学习贯彻落实《国家语言文字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江苏省贯彻[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国家语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教语用〔2017〕1号),进一步提高对语言文字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扎实做好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推动全市语言文字工作新的发展。
2.加强队伍建设,提高语言文字工作者自身综合素质,充分发挥队伍成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完善工作网络,建立和完善市、区分工协作、齐抓共管、协调有效的工作机制,从体制和机制上确保语言文字工作的有序开展。加强与省语委办、市语委各成员单位联系,加强各区语委办之间的交流和分享,指导各区语委办开展工作。
(二)重点工作
3.在五区开展“江苏省普通话基本普及县域验收工作”。根据《省语委 省教育厅关于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攻坚工程开展县域普通话普及情况调查及验收工作的通知》(苏语〔2017〕1号)要求,在玄武区、浦口区、六合区、溧水区、高淳区开展“江苏省普通话基本普及县域验收工作”。
4.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建设,全面开展全市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达标验收。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做好达标验收的通知》(宁语委〔2017〕3号)要求,全面开展我市中小学幼儿园的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建设,并在达标验收的基础上,积极创建南京市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2018年计划创建200所示范校(中小学、幼儿园各100所)。
5.举办“南京市第二届初中生汉语活动周”,培养学生的语言文字应用能力,自觉传承弘扬中华优秀语言文化。
6.认真组织第21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南京系列活动,丰富活动内容,创新活动形式,构建我市和谐语言生活。
7.加强经典诵读师资队伍建设,教师自觉成为传承弘扬中华优秀文化的表率。开展全市“中华经典诵、写、讲”骨干教师培训及展示活动;市普通话测试站组织开展幼儿园教师普通话培训工作。
(三)常规工作
8.办好“南京语言文字网站”,用好“南京教育发布”等平台,加大力度宣传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注重我市语言文字工作成效宣传。
9.开展普通话培训、测试等社会服务工作,满足学校、社会对普通话培训测试的需求,为市民测试普通话提供更好的服务。
(四)特色工作
10.继续开展规范社会用字“啄木鸟”行动。
11.做好国家语保工程南京方言文化传承工作,继续开展方言文化进校园活动,成立“南京方言文化(南京白局)传承首批校际联盟 ”,开展相关交流展示活动。
12.将学校语言文字工作与教育教学密切结合,继续推进南京市小学语文“玩转汉字”综合实践活动区域推广项目和“汉语南京”项目。
13.继续开展“南京市中小学校园广播剧展评”活动及“小学生故事大王比赛”。
14.支持市盲人学校进行汉字教学的研究探索,支持栖霞区丁家庄小学建设“汉字体验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