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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离毒品 珍爱生命


各位老师、同学们,大家好:
   今天我想和同学们谈谈什么是毒品、毒品的危害性及如何远离毒品。
   一、珍爱生命,拒绝毒品的诱惑
   说到这个话题,同学们也许会说:我们都是学生,毒品及毒品犯罪对于我们来说很远、很远。如果你们有这样的想法,我很理解,但我还是有责任和义务来给同学们上这一课。首先,吸食毒品的人都是在无防备或充分相信自己控制能力的情况下,沾染上毒瘾,有的甚至走上毒品犯罪的道路。其次,思想上的不重视,更容易让他人有可趁之机。据统计资料反映,青少年成为吸食毒品的新的人群,其主要原因有:1、青少年正处于生理、心理发育时期,心理防线薄弱、好奇心强;是非判断能力、行为自控能力差。2、不法分子利用青少年的幼稚,采用引诱、胁迫等手段;不良信息刺激,促使青少年盲目模仿。3、对毒品的危害性和吸毒的违法性缺乏认识。据北京某劳教所统计,吸毒的成因,38%是好奇,12%是受亲友影响,26%是精神空虚、追逐时髦,24%是被引诱上钩。所以作为中学生一定要了解毒品的危害性,才能在生活、学习中拒绝毒品的侵害。
   毒品的危害,可以概括为"毁灭自己、祸及家庭、危害社会"12个字。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务院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吸毒是指出于非医疗目的,通过鼻吸等将毒品摄入人体的行为。
  (一)吸毒对人体健康的损害主要表现 :
毒品对人体的作用首先损害人的大脑,影响中枢神经系统的功能。其次是影响心脏功能、血液循环及呼吸系统功能,还会影响正常的生殖能力,吸毒者或其配偶生下畸形儿、怪胎屡见不鲜。吸毒可使人的免疫力下降,容易感染各类疾病。吸毒人员往往面色蜡黄、身体消瘦、嘴唇焦黑、神色漠然。严重的则丧失劳动能力。吸毒者在毒瘾发作时,轻者头晕、耳鸣,重者呕吐、涕泪交流、两便失禁、浑身打颤;吸毒者难以忍受毒瘾发作的巨大的痛苦,往往采取自伤、自残甚至自杀的方式摆脱毒瘾的发作。 吸毒者为满足毒瘾易造成吸食(注射)过量毒品导致呼吸中枢衰竭而死亡或毒品中混杂有毒、有害物质出现过敏性休克及各种复杂的并发症,严重者导致死亡。中央戏剧学院毕业的电影演员朱洁因吸毒过量死亡,年仅28岁。一个年轻的生命,因吸毒过早离开了人世。 
  (二)吸毒会导致哪些传染病? 
吸毒不仅损害身体健康,还会造成乙型肝炎、丙型肝炎、性病的传播等公共卫生问题,其中最严重的是艾滋病的感染和传播。原因是静脉注射毒品者共用不洁注射器造成艾滋病感染率极高,特别是吸毒妇女,更是传播和感染艾滋病的高危人群,这是由于吸毒者本身可以造成艾滋病病毒的感染,此外,吸毒妇女为了获得购买毒品的金钱,不得不沦为卖淫女,而成为各种性病和感染传播的高危人群和重要感染源。 
  (三)吸毒对家庭的危害:
有人说:“吸毒等于与狼共舞,吸毒史一个深坑。”家庭中一旦出现了吸毒者,家便不成其为家了。吸毒者在自我毁灭的同时,也破坏自己的家庭,一旦家庭中出现一个吸毒者,就意味着贫困和矛盾围绕着这个家庭,最后的结局往往是倾家荡产,妻离子散,家破人亡。首先,吸毒耗费大量钱财,到了一定程度必然要靠变卖家中财产换取毒品,致使家徒四壁。一些丧尽天良者甚至卖儿卖女,逼妻卖淫;其次,吸毒会导致婚姻死亡,家庭破裂。因为一个人一旦染上毒瘾,就会失去义务或责任观念,做丈夫的不能尽丈夫的职责,做妻子的不能尽妻子的义务,最终必然导致离婚。再次,吸毒危及下一代。怀孕妇女吸毒将严重影响胎儿的正常发育,有的致使新生儿先天畸形或染上毒瘾。吸毒的费用更是一个“无底洞”,普遍的工资收入根本不能满足吸毒的需要。即使有一定的经济基础也只能维持一时。因为毒瘾永远不可能得到满足,结果只能是吸得一贫如洗、倾家荡产。西宁市吸毒人员马某某夫妇二人因吸毒先后死亡,家中财产全被吸光,留下两个不满十岁的小孩和年迈的母亲,生活苦不堪言。南宁市一名妇女怀孕期间吸食毒品,胎儿在母体中深受其害,一出世就呈现窒息、痉挛状态,此后,母亲哺乳前必须吸食毒品,婴儿才肯进食,否则哭闹不止,生命垂危。
  (四)吸毒对社会的危害。
吸毒诱发犯罪,破坏正常的社会和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吸毒和犯罪是一对孪生兄弟。吸毒者在耗尽个人和家庭钱财后就会铤而走险,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进行以贩养吸、贪污、诈骗、盗窃、抢劫、凶杀等犯罪活动。云南某吸毒人员李某原是银行系统工作人员,因染上毒瘾,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公款达74万元,被判处无期徒刑。 天津某吸毒人员因吸毒无经济来源,偷窃出租车司机驾驶证照后,进行敲诈。马鞍山某吸毒人员吸掉20万元家产后,大肆进行抢劫、盗窃等犯罪活动,最终锒铛入狱。吸毒败坏社会风气,腐蚀人的灵魂,催毁民族精神,这已成为全世界普遍的问题.目前,我国80%的女吸毒人员靠卖淫维持消费.吸毒影响国民素质,吸毒者都丧失正常的劳动能力.
  (五) 吸毒者都很短命。有资料表明吸毒者的平均寿命较一般人群短10~15年。25%吸毒成瘾者会在开始吸毒后10~20年后死亡。  吸毒人群的死亡率较一般人群高15倍。
     (1)吸毒过量死亡 
吸毒者尤其是静脉扎毒者,每次使用毒品时都有过量中毒的危险。很多扎毒过量死亡者甚至没有来得及把注射器拔出来。黑市上出售的海洛因纯度极不稳定,扎毒者每次获得的海洛因纯度不尽相同,他们根本无法判断其含量。偶尔买到高纯度的毒品,极易引起过量。扎毒者为最大限度地追求快感常冒险使用超大剂量毒品,也可引起过量中毒。另外,有些人为增强快感,把多种毒品混在一起注射,更易引起呼吸中枢抑制而死亡。不仅如此,多药滥用还造成诊断困难,不易抢救成功。 
     (2)吸毒者的自杀率远远高于一般人群 
有资料表明吸毒者自杀发生率较一般人群高10~15倍。吸毒者每时每刻都处于严重的应激状态中。他们时时为如何获得下一次毒品而谋划和忧虑;他们营养不良,时时忍受吸毒引致并发症的痛苦;他们众叛亲离,被家庭和朋友所抛弃;他们时时受到执法人员的监察;他们经常受到贩毒者的威胁;有时,他们还会受到自身后悔、内疚感的折磨。以上种种原因常常会驱使吸毒者选择自杀来了结自己年轻却是可悲的生命。 
     (3)吸毒者易死于各种吸毒引致的并发症 
毒品可对中枢神经系统、循环系统、消化系统、造血系统、免疫系统等造成直接损伤而引起死亡。吸毒者易发生各种感染,其中,化脓性感染的发生率可达40%,此外,病毒性肝炎,心内膜炎、肾炎、结核等的发生率也显著提高。吸毒者艾滋病的发生率更是显著高于一般人群。在我国现有的艾滋病患者中50%以上是通过吸毒感染的。还有一部分吸毒者因对毒品或毒品添加成分过敏而发生过敏性休克死亡。 
    (4)吸毒者患病后不积极求治易发生死亡 
吸毒者以获得和使用毒品为生活中心。他们不关心身体健康,即便发现身体不适也常常不会及时求治,失去最佳治疗时机,造成治疗困难。毒品常常掩盖疾病的主观症状,造成治疗延误。此外,吸毒者生活不规律,常不遵守医嘱,影响治疗效果。 
    (5)吸毒者常死于各种意外事件 
毒品可影响吸毒者的精神活动,使吸毒者出现认知功能障碍、注意能力下降和操作能力下降。有些毒品使吸毒者不能正确判断高度和距离。吸毒者本来在20层楼上,他却错误地判断自己在平地上,于是,他本想“走”到街上,却从20层楼跳了下来。迎面而来的汽车离自己已经很近了,吸毒者却错误地判断车离他还很远,于是,他迎着车走过去,最终发生车祸。
  二、远离毒品,做一名健康有为的年青人
我再谈一谈毒品对青少年的危害。吸毒对青少年的危害主要有:
    (1)对青少年身体健康的危害。毒品摄入体内后,会导致体内重要系统及器官受损,一些疾病则会乘虚而入,如急慢性肝炎、败血症等,也是一些疾病的主要传播途径,如艾滋病等。当吸毒成瘾后,一旦中止使用便会产生肌肉疼痛、流泪、流涕、焦虑、失眠等症状,使人无法从精神上和身体上摆脱对毒品的依赖。大剂量使用海洛因后还可以引起呼吸衰竭致死。注射吸毒者可能感染各种传染病,如肝炎、艾滋病等。
     (2)对青少年心理健康的影响。长期吸毒可以使吸毒者沉湎于虚幻的自我体验中而不能自拔,丧失对人际交往的兴趣,丧失对生活的热爱,在精神上越来越堕落,成为毒品的奴隶。学习成绩直线下降,学习对他们来说再也没有意义,支撑他们空空驱壳的唯一目的便是设法获得毒品。
    (3)吸食毒品诱发毒品犯罪。当没有钱购买毒品时,就会不择手段地想方设法地搞钱,极易走上犯罪的道路。有的吸毒者,为了保证毒品的供应,从而以贩养吸;有的丧失人的尊严,走上抢劫、杀人等犯罪道路。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曾审理了一起以贩养吸的农某贩卖、运输毒品罪,农某一审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4)毒品之"毒"就表现在它能使吸食它的人,在不知不觉中上瘾,而上瘾后又极其难以戒断,形成对它的身体依赖和心理依赖。身体依赖可以通过药物和强制戒毒办法消除。最困难的是消除心理依赖。因此,吸食毒品上瘾,不仅意味着个人前途的毁灭,而且也给家庭和社会治安带来极大的隐患。
      我再举几个案例来进一步说明吸毒的危害性。被告人杨某,女,1980年3月出生于南京市,高中文化,因非法持有毒品甲基苯丙胺重44.818克。数量较大,情节严重,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被告人沈某,男,1978年9月出生于南京市,初中文化,2008年6月底及7月中旬,被告人沈某2次容留金某、李某在其租住的本市白下区苜蓿园东街某幢某室吸食冰毒。其行为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被告人王某,女,1972年10月出生于南京市,2008年10月中旬,为了筹集毒资被告人王某冒名“王洁”(音)通过聊天结识了杨某。2008年11月8日下午,被告人王某与杨某一同入住本市玄武区雅沁阁宾馆308房间。在房间内,被告人王某将安眠药物阿普唑仑放入奶茶中让杨某喝下。后被告人王某趁杨某熟睡之机,劫得其人民币100元、价值人民币898元手机一部及金项链1根。被告人王某将金项链销赃得款人民币7600元。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药物麻醉的方法强行劫取他人财物,已构成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被告人杨某,女,1990年11 月出生于南京市,初中文化,住南京市下关区三汊河新河二村。2007年4月下旬,苏某、朱某合谋贩卖冰毒谋利,商定由朱某联系购毒,由苏某联系卖毒。同年4月27日晚,苏某、朱某携带购毒款人民币4000元,经被告人杨某介绍,在南京市新街口BOSS夜总会门口,从一绰号“刀疤”的男子手中购得毒品。当苏某、朱某携带毒品行至南京市五福家园广场时遇巡逻民警盘查,所购毒品被查获。经鉴定,该毒品系甲基苯丙胺,重11.741克。被告人杨某明知他人为贩卖毒品谋利而购买毒品,仍为其介绍毒品卖方,帮助他人购买毒品,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因杨某犯罪时不满18周岁且系初犯,酌情从轻处罚。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3000元。
     毒品对于处在生长发育期的青少年的危害如此之大,在此我要求同学们做好如下防范措施:
思想上做到:1、要深刻认识毒品的危害,构筑坚固的心理防线。2、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坚决拒绝“第一口”。3、谨慎交友,有技巧地对“引诱”和胁迫说“不”,坚决拒绝尝试吸食毒品。4、打消对毒品的好奇心。发现有关毒品的不法活动或可疑情况,立即设法向家长、老师或公安部门报告。
    行动上做到:1、从拒绝香烟开始。吸烟有害健康,特别是身体处于发育期的青少年,有些毒品被浸入烟丝中,也许你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误吸。2、交友要谨慎,也许你会被人利用,成为毒品的俘虏。3、不要随意进入一些不健康的娱乐场所,因为娱乐服务场所一直是吸毒、贩毒活动蔓延的主要场所。  
   最后,我要对同学们说:花样年华要珍惜,抵制毒品要记牢!
 
 
宋蓓蓉
二OO九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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