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南京市第九中学公开招聘新教师
面试考场规则
一、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考点集中,迟到15分钟者作缺考处理。
二、考生在指定候考室集中签到并抽签,按照抽签号确定面试顺序,一经确定,不得私自调换。
三、考生面试时应带上自己的物品,面试完毕后在考场外等候领取本人面试成绩单,随后按指定线路自行离开,不得在考区内继续逗留或大声讲话,不得向候考人员传递任何信息。
四、考生在面试时,不得透露本人姓名等个人基本信息以及准考证号等可能影响评委公正评价的其他内容,必须按照主评委的提示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准备和答题,面试时间结束必须停止答题。
五、面试时候考室实行封闭管理,候考考生一律在候考室内休息,不得到处走动。考生如遇特殊情况确需中途离开的,应征得工作人员的同意并由工作人员陪同往返。
六、考生候考及面试期间须关闭通讯工具等电子设备,并主动交考场工作人员暂存保管。在面试未结束前一经发现使用,即作违纪处理。
七、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
八、考生应遵守面试规则和考场纪律,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的管理。如有违反上述规定者,取消面试资格,已面试完毕者成绩作零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