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各位同学
大家早上好!
首先,想请各位同学思考一个问题:“你心中的偶像是谁?崇拜他的原因是什么?”可能大家心中都会有自己的答案。
山东某报记者在几个学校进行了关于这个问题的社会调查。调查结果显示,学生们心中的英雄虽然也有一些是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革命先烈、民族英雄,但更多的是歌星、影星、球星,还有武林高手、网络高手,其中不乏国内外影视剧中的各种“侠客”和“超人”,等等。说到崇拜英雄的理由就更是五花八门,多数是十分模糊十分偏面的,甚至是令人啼笑皆非的。从中可以看出,面对国门洞开、改革深化、商品潮涌、观念骤变、沉渣泛起、价值观发生扭曲的社会现实,青少年很有可能成为精神空虚、标准失范的一代。
青少年都有很强的“偶像情结”,这是一种自然的客观的现象,无可厚非。关键是要看你以谁为偶像。一个平凡的人,如果能够始终崇拜着一位伟人,那么在他的一生中,不仅可以减少许多平庸的烦恼,而且还可以使自己的人生得到升华。我们常说:“以人为镜,可以知得失;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 那些曾经为中华民族的复兴和崛起浴血奋战的革命先烈、那些曾经为推动社会的发展国家的强盛而殚精竭虑、鞠躬尽瘁的民族英雄们,对青少年将产生博大的精神力量,深刻的道德力量和巨大的感召力量。
邓颖超,这个永远与和蔼慈祥相伴的名字,大家都非常熟悉,她15岁就参加“五四”运动,第一个喊出“爱国不分男女”口号,从此她一生“生命不息,战斗不止”,品德高尚,作风朴实,艰苦朴素,勤政为民,为中国人民的解放事业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英勇顽强地奋斗了整整73年。她没有子女,没有遗产,一切交公,一无所求,却留下了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最宝贵的精神财富,在人民心中树起了一座永恒的丰碑。
因为梅园新村关系,我校1994年决定以邓颖超作为九中学子的精神楷模并设立了“邓颖超班”。16年以来,“邓颖超班”的创建与“邓颖超奖”的评选活动,不仅成为我校德育工作的特色,也成为我校构建校园文化的有力支点,激励了一批又一批的莘莘学子了解伟人,学习伟人,以伟人的崇高典范为楷模,走人生的大写之路。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德育工作特色,充分发挥“邓颖超班”在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及文明习惯养成教育中的作用,发挥“邓颖超班”在全校的辐射作用,激励学生树立远大理想,刻苦读书报效祖国的信念,这学期继续开展“邓颖超班”的创建工作。
一、评选具体条件:
1、能够认真学习邓颖超同志的伟大精神,有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刻苦学习的责任感、使命感,班风正、学风浓,全班学习成绩(指总均分)居同类班级前列或全班学习成绩在原基础上有较大幅度提高。
2、能够认真学习邓颖超同志的道德风范,从规范行为习惯做起,培养良好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牢固树立心中有祖国、心中有集体、心中有他人的意识。
3、有明确的创建计划、目标和措施,创建活动富有特色,形式多样,效果显著。
4、参照条件:(1)获校级以上(含校级)各类先进称号、竞赛名次;(2)十项常规评比分数;(3)班级在重要考试成绩排名;(4)违纪处理情况;(5)计划、活动记录、总结等各种资料完成情况。
二、评选办法:
1、评选“邓颖超班”每年一次、每年级1——2个班,每学年第二学期开学时命名授牌。
2、评分标准:创建计划(包括创建目标及措施)10分;班级特色创建活动20分;班级常规考核情况40分;班级学习情况30分(班级学习成绩在同类班级中名列前茅20分,班级学习成绩有较大进步10—15分);另外有加分、减分情况的具体要求。
加分:获校级以上(含校级)各类先进称号、竞赛名次,一等奖每个加3分,二等奖每个加2分,三等奖每个加1分
减分:班级学生出现严重违纪事件,每件减3分,班级学生出现违法犯罪事件则当年不予评为“邓颖超班”。
3、“邓颖超班”评选程序:
10月至学期结束,各班根据“邓颖超班”创建条件认真开展创建活动,学期结束前各班形成创建材料上报年级部,各年部主任会同德育处、教务外,根据“邓颖超班”创建条件进行考核评分,推荐2—3个班级并附主要事迹、各类材料上报德育处作为候选班级。由德育处牵头召开教师代表座谈会,然后审核研究,上报初评结果,再由学校行政会研究确定最终结果并报梅园新村纪念馆备案。
三、相关要求
1、各年级部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认真组织各班开展创建活动;所有班级应积极参加“邓颖超班”的创建,并以此为契机,加强班集体建设,促进学生形成优良思想道德品德、行为习惯及学习习惯。
2、各班在创建活动中要注意收集保存有关活动资料,认真填写申报表(附后),连同各种创建材料于规定时间内上报。
希望各班根据创建要求,积极行动起来,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完善班风校风,使我们的学校理想信念更加坚定,好人好事层出不穷,教风学风蒸蒸日上,办学业绩节节攀升;完善学生人格,使我们的每个同学思想有进步、做人有榜样、做事有原则、行为有规范、学习有抱负,成为真正的现代文明人、一个会思想的人。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