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参加市教育系统第十三届
师德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直属单位:
全市教育系统将开展第十三届师德评选活动,区教育局工委办现将《关于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第十三届师德评选活动的通知》(宁教机党委〔2020〕2号)转发,请各单位认真研读,领会精神,对照《南京市教育系统师德评选标准》,按照时间节点积极推荐,大力宣传。现有几点提醒请注意:
一、推荐要求:
各单位需组织教师认真学习《南京市教育系统师德评选标准》(附件1),优先考虑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表现突出的先进典型。被推荐人选需经校内公示(五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再向区教育局工委办报送。
二、推荐项目:
各单位可结合实际情况推荐1个“师德先进群体”候选单位(学校、园,及内部职能部门、教研组、年级组为单位),1名“师德先进个人”候选人、1名“师德工作先进个人”候选人。
三、推荐时间:
各单位于5月15日前,将推荐表(见《关于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第十三届师德评选活动的通知》附件2,纸质稿一式两份)报至区教育局工委办,同时将电子稿发送至电子邮箱
njxwsd@126.com。联系电话:84550375。
玄武区教育局工委办
2020年4月29日
附件1
南京市教育系统师德评选标准
一、师德先进群体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立德树人,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师德师风建设全过程,严格执行教师职业行为准则。
2.高度重视师德建设工作。贯彻执行南京市“师德建设年”各项工作要求,师德建设有方案、有举措、有特色、有成果,教师群体普遍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全力营造立德树人良好氛围。严谨治学、关爱学生,弘扬师爱和志愿服务精神,着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全面提高学生核心素养。
4.注重加强群体内涵发展。教师群体刻苦钻研、严谨笃学、勇于创新、奋发进取,教育教学业绩突出,集体凝聚力强,在长期的工作过程中形成良好的团队精神和特色风格。受到学生、家长和社会的广泛好评,无不良反映。
5.自2017秋季学年以来存在下列情况之一,则不得申报先进群体: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受到相应处罚;发生责任事故;群体中教职工违反师德有关规定并受到处分;出现其他与师德先进群体不相符的事件与行为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二、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
1.爱国守纪。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先进的教育理念和科学的教育思想武装头脑、指导行动,自觉遵守教师职业行为准则,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综合素养。
2.爱岗敬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积极探索教育教学改革实践,刻苦钻研业务知识技能,有精湛的业务水准和丰富的教学经验,教育教学工作成绩显著。
3.爱生奉献。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志愿服务精神,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潜心教书育人,关心爱护学生,积极参与各类志愿服务或利用业余时间帮助困难学生,坚决拒绝有偿补课,坚决抵制各种不正之风。
4.示范引领。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受到师生和家长的广泛赞誉。热爱学校,关心集体,自觉维护学校和人民教师的良好形象。在教育教学中事迹突出、感人,在本单位、本地区起到模范引领作用。
5.工作5年以上,获得过区级(市直属学校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对响应号召积极参与教师流动,主动到薄弱学校任教,师德表现、工作成绩优秀,受到好评的一线教师,可适当放宽该项条件。
师德标兵,除具备以上条件外,还应具有较强的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事迹更为生动突出,在师生中有较高声誉,在社会中有较大影响。
三、师德工作先进个人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执行党的各项制度,坚持原则,务实高效,无私奉献,以身作则,严格遵守上级教育部门关于师德师风的各项规定。
2.贯彻执行南京市“师德建设年”各项工作要求,积极选树典型,传递教育好声音;完善师德考核评价,严格执行师德档案制度;畅通师德监督渠道,认真办理师德师风投诉;单位师德建设工作稳步推进、卓有成效。
3.从事师德建设工作两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