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发言稿
学习宪法精神 拒绝校园欺凌
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今天是12月4日,是每年的国家宪法日,这周也是南京市举办的首届校园法治教育宣传周。今天我要讲的主题是“学习宪法精神,拒绝校园欺凌”。
今年10月18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习近平总书记所作的工作报告对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工作做了很多重要论述,如“法治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增强依法执政本领”、“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用留置取代双规措施”等,这些论述将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纲领。其中,“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的重要论述凸显了党中央对宪法的重视。相信同学们都知道宪法是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长期以来我国对于宪法的重要性在思想认识上是充分的,但是在实践中仍然存在一些违宪行为,如何纠正这些违宪行为一直都困扰着大家。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为我国宪法实施工作的改革指明了具体方向。只有宪法真正成为我国法律体系的核心,成为党和国家各项工作的底线和红线,依法治国大业才能最终取得成功。
宪法在我们的生活中无处不在,我们也常提到要学习宪法精神。可是同学们,你们知道宪法精神具体是指什么吗?具体来讲,宪法精神主要分为四个方面,一是坚持社会主义本质特征的精神;二是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的精神;三是改革开放的精神;四是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的精神。
其实在我们的日常学习、生活中到处都有宪法、法律的影子,我们时时处处都要受到法律的制约。联系我们的校园生活,学校的校纪校规尽管不能说是国家层面的法律,但能否遵守校纪校规却是同学们是否具备尊法守法意识的体现。校园欺凌就是我们的校纪校规和法律法规不允许的行为,但近年来校园欺凌事件频出不穷,严重影响青少年身心健康。校园欺凌主要表现形式有向同学索要财物,不给就威逼利诱;以大欺小,以众欺寡;为了一点小事就大打出手,伤害他人身体,侮辱他人人格;同学之间用暴力手段争短论长等等。同学们可以思考一下,自己有没有做过上述行为,或者有没有被同学这样对待过?我们应该明确的是任何形式的欺凌行为都是不被接受、不被允许的,同学之间都是平等的主体,如果有同学遭受欺凌通常会受到身体和心灵上的双重创伤长期难以平复,而欺凌者由于长期欺负他人,以自我为中心,如不及时反省改正难免会误入歧途,甚至受到法律制裁。如果有同学受到欺凌,你们要勇敢一点告诉老师、学校,让学校来保护你免遭欺凌,让学校来惩罚欺凌者使他改掉自己的过错。
同学们,你们是国家的希望和未来,希望通过今天的交流你们能意识到如果有法不依、知法犯法会害人害己、破坏社会和谐,只有健全的法治体系才可以维护国家的稳定、保障社会的安宁、提高公民的生活质量。
同学们,让我们一起学宪法、知宪法、尊宪法、守宪法,用我们澄澈的心灵净化身边的丑恶,用我们灵巧的双手共创和谐的校园、文明的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