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17日,南京市第九中学举行“千里之行 慎于足下”主题晨会。学校邀请交警一大队三中队刘昌茂副中队长就交通安全问题进行国旗下讲话。
安全重于泰山,历来都是个人、家庭、集体、社会最基本的生命线。近年来,交通安全事故依然是各种事故领域的“头号杀手”,是我们日常生活中最大的安全隐患。生命是宝贵的,提高交通安全法律意识尤为重要。
希望每一位同学都可以把交通安全意识化为自己的行动,从小事做起,珍爱生命,与安全同行。



附:晨会发言稿
同学们,老师们,大家早上好,我是来自南京市交警一大队三中队的刘警官,很高兴来到这美丽的校园,为大家上一堂交通安全课。望着同学们一张张可爱的脸,看着同学们充满生机的身影,我就会深深感叹:生命是多么美丽,世界是这样美好!
同学们,你们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你们能否健康成长,不仅关系到一个个家庭的幸福,而且关系到国家和民族的兴衰成败。所以,我们的社会,我们每个人(包括你们自己),都有责任和义务保障你们的健康和安全。今天,我要讲的课题便是与你们的健康和安全息息相关的道路交通安全,我讲课的主题是:珍爱生命,安全出行。
作为交通参与者的一部分,咱们高中生青少年,每日往返于家庭与学校之间,交通方式有步行,骑自行车,乘搭汽车等,年龄、判断力、不可抗力等因素使得我们的高中生易成为交通违法行为的受害者。
青少年极易发生交通事故的原因有以下几点:
一、法治观念淡薄,自我保护意识不强
高中阶段的孩子们,心智尚未成熟,正处于价值观、人生观、世界观形成的阶段,法治观念淡薄,对法律条文的了解较少,有的可能只知道基本的交通法律常识,在搭乘汽车出行的时候对驾驶员的违法行为羞于提示,难以保护自己的安全。
二、好奇心强,敢于冒险
青少年具有好奇心强,存在侥幸心理的特点,容易产生盲目的冲动和冒险行为,比如随意奔跑穿过路口,骑车竞速,双手脱离把手骑行。甚至自己偷偷摸摸买个无牌摩托车在市区轰鸣自我感觉相当良好,可是一旦被抓获就将面临严厉的处罚,在路面发生交通事故也会有惨痛的教训。
三、家庭安全教育缺失
部分家长更关注高中生的学习成绩,安全方面的教育反而比较少,同时家长自己也存在一些交通违法行为,不能言传身教。
希望同学们能够做到以下几点。
第一,加强法制意识
同学们正处于人生的关键时刻,这个时期将逐渐形成价值观,世界观,人生观,所以法治观念非常重要,对你整个人生都有重大影响,希望在以后主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江苏省交通安全条例相关规定,了解哪些属于交通违法行为,哪些可为,不可为。
第二,自觉遵守交通法。
学习之后,归根到底在落实。同学们一定要在生活中遵守交通法规,如果犯错了还要主动配合交警的执法,接受处罚。
第三,充分发挥自己的积极作用。
包括你们在内的每一个人都是交通行为参与者,希望你们在平时的交通出行中,能够提醒自己的家人、朋友、同学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做到平安出行,安全归来。
同学们,美好的人生从安全开始,只有保证了健康和安全,才能创造美好的未来,只要大家始终把交通安全牢记在心,落实到行动,我相信,我们可以极大程度地远离交通事故。
最后,祝愿大家身体健康,学习进步,一生平安!